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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篇 火攻

孙子曰:
凡火攻有五:一曰火人,二曰火积,三曰火辎,四曰火库,五曰火队。
行火必有因,烟火必素具。发火有时,起火有日。
时者,天之燥也。
日者,月在萁、壁、翼、轸也。
凡此四宿者,风起之日也。
凡火攻,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。
火发于内,则早应之于外。
火发而其兵静者,待而勿攻。
极其火力,可从而从之,不可从而止。
火可发于外,无待于内,以时发之。
火发上风,无攻下风。
昼风久,夜风止。
凡军必知有五火之变,以数守之。
故以火佐攻者明,以水佐攻者强。
水可以绝,不可以夺。
夫战胜攻取,而不修其功者凶,命曰「费留」。
故曰:明主虑之,良将修之。
非利不动,非得不用,非危不战。
主不可以怒而兴师,将不可以愠而致战。
合于利而动,不合于利而止。
怒可以复喜,愠可以复悦,亡国不可以复存,死者不可以复生。
故明君慎之,良将警之。
此安国全军之道也。